为方便用户使用我中心主机系统“天河二号”超级计算机资源,了解具体操作流程,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初始接洽
用户上机前可先向中心系统的客户服务联系人了解“天河二号”超级计算机系统的服务内容、资源情况、使用流程,以及收费政策等信息,了解情况后可先申请试用。
客户服务联系人员邮箱:service.nscc@nscc-gz.cn。
试用阶段
试用阶段非必须阶段,目的是让用户熟悉中心应用环境、了解应用与中心高性能计算资源的匹配性、评估正式上机时所需资源规模,以及决定正式上机时需要的费用范围及合同方式。
(一)申请方式。
如用户需要试用,需填写《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用户上机申请表》,请填写时注明“试用”,并由用户课题组负责人签名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后,将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通过email、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我中心客户服务人员,我中心收到客户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如客服人员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回复信息,请重新发送,或致电咨询。
电话:020-37106026 卢老师。
传真:020-37106020。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。
邮编:510006。
(二)试用阶段用户注意事项:
1.上机前应仔细阅读《用户上机承诺书》和《用户使用手册》,相关文档可在中心网站相关专栏获取。
2.试用阶段用户免费使用机时,主要用于应用软件试配、应用软件加速性能和计算效率测试。中心审批用户试用申请后决定用户可用免费试用机时限额。若试用过程中出现超过审批限额的情况,超过审批限额部分将收取费用。新开通VPN账号密钥的有效期为一个月,申请成功后,请尽快登录使用机时。
3.试用过程中,除使用许可证和结点绑定的商业软件用户的作业提交至工作队列,其他所有试用用户的作业只能提交至指定的调试队列;我中心系统技术支持工程师将根据需要为用户提供一定技术支持,此工作需在完成正式上机申请后进行。
4.试用完毕,提交《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“天河二号”上机总结表》。用户账号在用户试用阶段结束后停止使用,试用结束前用户需对数据自行进行处理。若用户申请正式用户,则进入正式上机流程;若用户认为试用未能满足其要求,试用结束后,中心将清除相关用户数据。
正式上机
试用完毕后,如果用户希望正式上机,则需提交《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用户上机申请表》,由用户课题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将原件扫描后通过email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发送至我中心。我中心评审人员将根据用户试用阶段反馈信息进行相关审批,确定用户正式上机资格。评审流程在确认用户正式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正式上机申请审批通过后,市场部销售专员将根据用户所需的资源规模、技术服务内容及相应收费标准,与用户协商、签订正式付费协议与合同。用户按照协议及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后,系统部技术支持工程师将在3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开设正式账号,落实资源要求。用户账号开设后,客户服务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用户。
用户上机前应仔细阅读《用户上机承诺书》和《用户使用手册》,相关文档可在中心网站相关专栏获取。正式上机过程中,中心技术支持工程师为用户提供资源调整、上机操作、作业管理等基本技术支持。应用开发与调试、并行程序培训与咨询等服务将根据双方协议或合同约定,另行提供。
用户上机过程中可申请对资源进行调整,各项资源调整不应与双方签署协议合同条款相矛盾。用户可随时调用用户接口查看作业运行和资源使用情况。根据双方协议,中心可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向用户发送资源使用清单或邮寄发票,用户应根据清单及发票及时支付相应费用。
结束上机
根据双方签署协议与合同规定的时限或资源限额,用户完成预定上机任务并确认暂无延续项目后,进入结束上机程序。用户需自行妥善处理各项数据,处理后中心将暂时封存用户账号。中心将为用户保存账号以及数据10天,在此期间,若用户申请延长上机使用时间或再次申请并签署协议与合同,则可重新启用账号。若用户无延续请求,我中心将在认定用户协议与合同结束日期10天后清除相关用户数据。
用户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《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“天河二号”上机总结表》,主要内容应包括对上机过程整体情况的描述、取得成果总体情况详细资料、对系统的评价和建议、对我中心系统服务的建议。
用户若有新的上机需求,我中心将根据用户实际需求,从“试用”或“正式上机”阶段重新启动新的上机流程。